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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會議】就"設立香港勞動模範評選機制"議案發言

    2024年0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5月23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並就陳穎欣議員提出的"設立香港勞動模範評選機制"議案發言。 在內地,來自不同職業及出身背景的一批又一批技藝高超、工作成就卓越和擁有高尚品格的優秀勞動者被揀選為勞動模範,成為大眾的榜樣,這些勞動模範可能就在我地身邊。 幾年前,林振昇議員曾經在北京參加工會交流活動,跟一位全國勞動模範交流,她是一位在天安門廣場從事清潔工作的中年婦女,每日勤勤懇懇地做清潔工作,除了讓旅遊景點保持乾淨之外,亦都會同遊客熱情的打招呼,令到遊客對中國的印象有所提升。雖然她學歷不高,但是敬業樂業,同樣值得嘉許。20年前他來工會工作,見到不少學歷不高的中年婦女修讀家務助理課程,從事家務助理工作,起初他們都覺得不習慣,覺得是去人家家裡做下人,但是經過鼓勵後,有些家務助理越做越好,建立口碑,還提升技能擔任了陪月員,找到不錯的收入,從事這個行業亦可以有自信,有貢獻。 實際上,香港本地一直有表揚優秀勞動者的做法,但主要局限在工會、公司內部或行業的層面,透過定期舉辦傑出員工選舉,規模有限,難被社會關注。國家表彰勞動模範的制度及規定已相當完善,相信香港要設立勞動模範評選機制在技術上並不困難,或者特區政府可向中央爭取,讓香港勞動者都能參與全國評選。 國家在彰顯勞模精神同時,更非常關切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因為不論稱工人是傑出員工或嘉許員工都好,如果工人的工資連基本生活開支都應付不到,相信都不是制度的原意。所以亦希望政府能夠適時檢視勞工權益的保障,讓勞動者分享合理的經濟成果。現時有意見認為香港經濟欠佳,港人北上消費,歸究於打工仔人工太高,服務太差,講到香港的勞工都是幫香港倒米,對大部分的打工仔並不公平。 勞動模範正可以肯定一些打工仔的貢獻同他們的精神。建立勞動模範制度,亦有助打破一些觀念,例如工字不出頭、細個唔讀書大個做運輸,或者同人講千萬不可做某某行業等。也可以配合政府重視職專教育發展,讓社會重視,鼓勵年青人用技能成才,為香港及國家貢獻力量。能讓市民有一段時間的適應期,有部分市民早已視餵飼為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份,要他們在短期內改變習慣恐怕並不容易。當局應早日讓他們察悉有關罪行的後果和嚴重性。現時香港正積極吸引遊客,我亦建議針對旅客的適應期可以長些,並以勸喻和口頭警告為主,在旅遊景點加強宣傳。

  • 【立法會會議】就"發展數字教育"議員議案發言

    2024年05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5月29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並就劉智鵬議員提出的"發展數字教育"議案發言。數字技術的發展便利了獲取知識或技能的過程,近年全球大行其道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聊天機械人,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在學習方面,比起傳統透過搜尋引擎的方法,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將來,或會成為一個更有效率、以及更個人化的學習工具。 更重要的是,隨住這些人工智能逐漸普及,對於基層的中小學學生來說,不會因為缺乏資源而沒有接觸和運用人工智能的機會,並可以利用這類科技輔助學習,有助促進了教育的公平性。 要更好將這些數字技術融入教育,除了學習硬件上,教師的角色可謂不可或缺的。一方面,需要指導學生去懂得作出判斷,避免使用人工智能產生的一些過時或者以偏概全的資訊,以及讓學生了解學術誠信的重要性,不要過分依賴人工智能。另一方面,老師在教學上亦可以主動加強科技應用,例如本地都有中學,試用大學研發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批改學生作文,大約花1分鐘,可以就內容、文章結構、詞句等提供改善建議,而教師亦能夠利用平台數據去完善教學內容和方法,提高教學效能。一些人工智能產品的設計亦具有彈性,老師可以按教學的需要,透過輸入適當的指令,建立一個專屬的人工智能。 因此,能否提高教學科技的應用,其中都要看教師對相關科技的認識。但去年有非正式統計顯示,不少老師表示未用過生成式人工智能,原因可能是未必完全掌握這個近年急速冒起的技術,期望政府提供更多相關的培訓課程及網上學習資源,讓更多教師了解數字教育的發展趨勢,以及知道如何善用數字技術,去輔助教學。 推進數字教育,除了在基礎教育方面,職業培訓的層面亦是重要的。根據生產力局去年的調查,已有三成本地受訪企業在不同層面的日常工作,例如市場營銷、營運管理上都應用人工智能。相信隨住數字技術的發展越來越成熟,會有更多企業加強科技應用,將業務升級轉型,提高公司的生產力。對公司員工而言,要提升在職場的競爭力,其中需要具備的就是懂得使用這些科技的能力。現時政府亦設有一些計劃,協助不同行業的從業員接受科技培訓,其中就包括「新型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然而,有審計報告指出,在兩成收到回應的課程中,部分受訪者表示不會向其他人推介課程,期望當局都檢視計劃的成效,並優化計劃的推行,或者推出其他培訓計劃,提升一般在職人士的數字素養和技能,迎接未來的挑戰。

  • 【立法會會議】就落實香港無處不旅遊理念議案發言

    2024年06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6月12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陸瀚民提出的「落實‘香港無處不旅遊’理念,發展香港盛事經濟」議員議案,並就議案發言。 面對旅客對傳統「食、買、玩」的旅遊需求減少,以及消費模式的改變,有內地遊客到街市買棵通菜在旺角通菜街路牌前影相,這正正反映「香港無處不旅遊」。對應時下旅客對深度旅遊的渴求,香港從不缺乏具發展潛力的旅遊資源,關鍵在於當局如何開發和推廣。另外,我特別贊同陸頌雄議員在修正案提出培訓更多「適應新發展」的本地旅遊從業員。 現職導遊在完成入職考核,以及累積多年的帶團經驗,對於熱門旅遊景點的介紹絕對勝任。然而,在深度旅遊的趨勢下,旅客對導遊的知識水平有更高的要求。旅監局需思考如何用好「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協助導遊與時俱進。現時計劃其中一部分要求導遊完成不少於12小時的自選進修活動,由於我亦持有導遊證,所以我每隔三年都會去完成持續進修課程,過去上課都去過教堂,行山、酒樓、咖啡廳等,發覺有些課程欠缺講解,最後唯有自己參觀或者飲茶多半個鐘,就當了解相關文化,自由度未免過大。我建議旅監局把自選進修活動聚焦於與當時流行的深度遊相關內容,培養導遊有這方面的觸角。除了一般導遊,培訓不同範疇的導遊亦十分重要。我建議同時可在深度遊的景點,吸引過去因疫情而轉行的導遊擔任導賞大使,重回行業。 此外,當局有必要加強對旅遊服務提供者的監管。《旅遊業條例》禁止未經核准的旅行代理商,經營內地入境旅行團的業務,亦禁止僱用無牌導遊和領隊。然而,業界人士向我反映,有境外機構試圖繞過旅行代理商,自製無處不旅遊計劃,巧立名目組織非法的露營團、研學團,甚至聘用無本地牌照的內地導遊,這不但對本地旅遊從業員的生計造成影響,旅監局更是無法對有關服務的質素進行監管。我期望當局加強打擊無牌代理商和導遊,從根本保障本地從業員的就業機會。 無處不旅遊,可能就要無處不洗錢,方便旅客電子支付是大勢所趨,香港金融管理局與泰國中央銀行早前推出兩地跨境二維碼支付互聯,為兩地互訪旅客提供快捷安全的跨境支付服務。泰國遊客的數目早已回復疫情前,雖然兩者未必有直接關係,但期望政府都可以研究這種跨境支付模式推向其他國家同地區,進一步推動旅遊業。

  • 【立法會會議】推動彈性工作制度普及化

    2024年06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6月19日在立法會上提出「推動彈性工作制度普及化」議員議案,希望探討政府如何提供更多政策措施上的支援,鼓勵更多企業及機構設立彈性工作制度。以下是他的發言全文: 香港「出晒名」工時長、工作節奏快及壓力又大。根據平等機會委員會早年的研究指出,本港有超過60%在職人士有照顧家庭責任,他們普遍難以在工作和家庭間找到平衡點,工作與家庭如今成為「魚與熊掌」的取捨題,歸根究柢,問題是源於本港在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方面成效不足,彈性工作安排在職場遲遲都未普及。 彈性工作安排有多個模式,例如包括短暫安排讓僱員由全職轉為兼職、在特定時間放無薪假、工作分享,由其他僱員按比例幫忙分擔工作量、壓縮工作日數,由每周5天工作變成4天,以及遙距工作,讓僱員在全部或部分上班時間可以不在僱主提供的地點工作等。有不少媽媽早上7點送完小朋友返學就去返工,然而,她們更想在下午4點放工,可以接小朋友放學,然後陪他們做功課,煮飯給他們食。有些照顧者早上9點就要送長者去日間暫托中心,下午5點又要接回長者回家。如果不影響公司運作,為何不在工作時間上給予他們方便呢? 特區政府早在《2000年施政報告》已提出,將研究推廣彈性工作時間,推動僱主為家長僱員提供便利,以增加親子相聚和照顧子女的時間 ;而在2006年起,勞工處一直協助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但始終成效仍然不理想。不過本地不少大企業都有設立內部彈性工作制度;而部分「有人情味」的中小微企,也會酌情接納個別員工的彈性工作請求;但整體而言,在職場整體遠遠不能算是普及,按教育大學去年公布的研究發現,400名有家庭照顧責任的受訪僱員中,多達85.6%認為本港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不太普遍」或「完全不普遍」。 環顧海外各國經驗,立法保障彈性工作權利是常見方向之一,而相關法例主要以保障僱員提出彈性工作要求的權利為主,但所涵蓋的僱員範圍在各地都稍有不同,例如英國及新西蘭容許所有受僱員工提出彈性工作要求,但愛爾蘭和澳洲等地則只賦予父母和照顧者僱員等有特殊群組,具有提出請求的權利。僱員有權提出,僱主都有權審批,或者具合理業務理由下反對。雖然就彈性工作立法是國際常見做法,也是對僱員的最有力保障,但對香港而言還是過於遙遠,不僅職場文化和條件未成熟,相信社會各持分者短時間內也難以達成共識。 香港現階段應加強推動僱主接受和採納彈性工作入手,特別是重點協助有意推行但不知怎樣安排或因涉額外開支而卻步的僱主們,考慮透過向僱主提供顧問服務或財務誘因,協助解決企業和機構們正面對的痛點。英國在就彈性工作立法前曾推出計劃,為參與企業和機構提供12個月顧問服務,協助度身訂造最適合的彈性工作安排方案,最終吸引包括零售、酒店和運輸等行業的419間企業參加。有參與計劃的僱主都反映,推行彈性工作制度後有助改善員工士氣,連帶缺席、病假率及員工流失率都有減少,生產力都有改善等;至於新加坡近年積極推動政策加速彈性工作普及化,在2013年至2020年期就推出過計劃,為合資格員工提供彈性工作安排的僱主提供津貼。 據官方統計,當地在2022年有高達83.2%企業至少提供一種彈性工作安排,涵蓋全國89.3%僱員,而今年12月1日起更會實施新的指引,要求所有公司建立制度讓員工提交彈性工作安排申請。 在推動香港彈性工作普及化方面,我認為,政府可考慮將議題提升至更高層次,設立由勞工界、工商界、學術界及社會不同界別和政府代表組成的「彈性工作委員會」。委員會職責可包括促進社會大眾對彈性工作的知識、就探討適合本港的政策方向,並向政府提供意見,以及收集企業和機構實施彈性工作的情況和統計數據等。 另外,政府可針對性為中小微企和機構提供顧問服務,就落實彈性工作安排給予意見,如人手、行政和財政安排等,並以協助建立系統性的完整制度為目標;還可配合提供經濟誘因,不論類似新加坡發放津貼的模式,或是類似馬來西亞以扣稅方式來實現,其實都值得繼續探討。我相信透過多管齊下推動,企業和機構將更願意為僱員提供彈性工作安排,實現勞資雙贏。

  • 【立法會會議】政府修例推行交通電子告票

    2024年06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6月19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條例草案建議允許前綫執法人員可以就交通罪行或違例事項以電子形式發出告票。對比現在只能當面送達,或者只能把告票固定在涉事車輛上面的做法,相信新安排對提高執法效率有幫助。關於條例的有效執行,其中一個重點相信是推廣和宣傳。有了新的執法系統,希望也可以廣泛使用,方便車主和執法部門達到效益。 但林振昇議員擔心收集車主的電話,電郵,需要很長時間,或者需要等到車主續車牌,才能收集齊。所以運輸署應該加強宣傳,例如設置街站,或者提供誘因,鼓勵駕駛人士盡快提供資料,並且訂立登記數目的指標。而另外一個方面也要讓市民清晰知道電子執法的相關細節,例如如何查閲電子告票以及繳付罰款的方法等等。特別是比較年長的職業司機可能不會很熟悉相關操作,期望當局可以在這方面加强宣傳的工作。 另外,在防騙方面,近年不少人都可能曾經收到一些訊息,聲稱你某個通訊軟件帳戶將在若干小時後被封鎖,需要點擊附有的超連結去避免。林振昇議員亦關注如何避免有不法之徒模仿電子告票短信。政府之前就表示,就電子交通執法向市民發出的短訊,不會包括超連結,以防被用作不法用途。期望當局就此可以多加宣傳提高市民的警惕性,也都應該密切留意是否有不法之徒利用虛假的電子告票訊息進行詐騙,以便可以及時應對。 另外,條例草案也賦權運輸署署長向登記車主及司機收集電子聯絡方式,包括電郵地址和電話號碼做執法用途,並規定如果電子聯絡方式有所更改,必須按法律通知運輸署,並在更改之後的七十二分鐘内通知運輸署,任何人違反規定並無合理解釋可被罰款兩千元。但是部分年紀較大的車主可能不會經常使用電郵,或者是家人幫他開的電郵,可能一時不記得,並不是故意更改電郵不通知運輸署,希望政府可以較寬鬆的方式處理這些個案。 另外也有司機擔心因爲執法太方便,執法人員可能在短時間内對違法者多次發出告票。日後,違例泊車的人士會即時收到短信或電郵,可能在茶餐廳吃東西的時候已經知道。當然,違泊者有責任盡快駕車離開,但有時候違泊者或沒辦法及時處理得到。現在香港每個區的泊車位都嚴重不足,確實有些人因爲要處理緊急事情所以才違泊搏一搏,預料自己會被罰。所以希望在連續發出告票執法時,可以有合理的時限給違泊者處理好。 無疑,《條例草案》相信便利交通的執法工作,但長遠而言,當局亦應要多管齊下,去處理交通違例的問題。例如違泊方面,有不少職業司機都反映,本港商用車的泊車位嚴重不足。根據政府數字,2023年的領牌的商用車有六萬九千多架,但泊車位只有大約四萬五千個 ,顯然難以滿足商用車的泊車需求。當然,這不代表司機可以違泊,但是希望政府在政策措施上多做功夫,例如善用政府的空置土地,或者在合適的發展項目增設更多商用車的泊車位等,從源頭上減少司機違泊的情況。

  • 【立法會會議】就支援輔助生育政策議案發言

    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6月20日繼續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並就林琳議員提出的"支援輔助生育政策"議案發言。 在香港,結婚或者生育的年齡越來越遲,隨住年齡的增加,受孕的機會亦隨之下降。 自從政府設新生嬰兒獎勵金後,表示政府從以前無意干預個別家庭生兒育女的決定,變為現在我們不會再討論應否鼓勵生育,而是討論如何推出更多措施鼓勵生育。對於有意生下一代,但出現生育困難的人來說,現今有相關的技術去處理這方面的問題,不過,即使有這些技術,也需要政府充足的政策配套去支援,先能夠令更多有需要的人受惠。 而其中一個值得探討方向就是公私營協作。目前醫管局有3間醫院提供生育評估或試管嬰兒的門診,以及提供體外受精的治療,但當中的輪候時間都頗長,例如經轉介接受生育評估大約等7.5至 12個月,而體外受精的治療,由完成首次諮詢至接受療程都要等大約4至7個月。如果不想等這麼長時間,市民可以選擇看私家醫院,但價錢就比公立醫院的貴好多,費用可以相差5至6倍。對於一般家庭,要負擔整個療程其實都不容易,期望政府可以考慮資助當中部分的費用,讓有需要的市民可以選擇去私營醫療機構,盡早獲得所需的輔助生育服務,協助提高受孕的機會。 此外,特區政府是否都可以探討與內地認可的醫療機構合作呢。有報告指出,過去內地在輔助生育服務的發展,越來越成熟,包括在醫療技術、臨床試驗等不同方面,而且相信亦能提供一定的服務量,輪候時間可能較短,例如現時在廣東,就已經有56間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因此,特區政府可以研究提供一些財政誘因,讓有需要港人可以考慮,在內地認可的醫療機構接受輔助生育服務,從而為他們提供多一個選擇。 講到治療方式,其實中醫藥亦可以發揮一定作用,在中西醫的協作下,有助達致更佳的治療效果。有研究指出,例如在接受輔助生育療程前,透過搭配適當的針灸及中藥療程,去調理身體機能,從而提升受孕的機會。建議政府都可以考慮,就輔助生育推出一個試行計劃,透過結合中醫和西醫兩者的力量,為有需要的人提供一個更好的治療選擇。 最後,林振昇議員仍然希望政府或僱主可以推出更多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以鼓勵生育,創造良好社會氣氛,使年青一代在早階段已經有生育打算,無須去到中年才使用科技幫助生育。

  • 【立法會會議】就《海上安全酒精及藥物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6月26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海上安全(酒精及藥物)條例草案》二讀發言。關注條例規管範圍以及所需的執法人手。 條例草案為規管海上醉駕和藥駕,制訂一套新的框架,包括賦權執法人員,可以要求涉事人士進行酒精或藥物測試,以及訂定違反醉駕、藥駕相關罪行的罰則,以提升海上安全,相信有助減少相關海上意外的發生。 首先,在規管範圍方面,《條例草案》下「船隻」的定義,除了指平日用於航行的船隻,亦包括並非用於航行,當中所涵蓋的範圍會否過於廣泛,例如龍舟、獨木舟,甚至吹氣的船仔,鴨仔船等等都可能包括在內,如果攜帶這些去游水會否誤墮法網呢。 其實現行的泳灘規例列明除非獲得署長書面准許,否則任何人不得將任何船隻、小艇、獨木舟、滑浪板等,帶入指定泳灘。所以只要康文署嚴格把關,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有關情況,而游泳人士使用的浮力物品,例如浮床,就不屬於《條例草案》所針對操作船隻的情況。所以基本上在指定泳灘內,泳客是不可能觸犯這條條例,免去大家的憂慮。不過仍然期望當局日後就條例加強宣傳推廣,讓有關船隻的使用者,可以清晰了解條例的規管範圍,避免誤墮法網。 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處方表示規管的駕船者不一定是在船隻內,代表如果有無人駕駛的船隻,該操作者不在船上,在其他地方,一樣受規管。但隨著科技發展,如果將來無人駕駛船隻變得流行普及,是有機會觸犯法例,所以期望政府都多加宣傳,減少無人駕駛船隻操作者觸犯法例的機會。 法例適用於所有操作船隻的人,包括控制,駕駛船隻,在機房與甲板的值班人員,或與船隻安全和保安有關以及保護海洋環境,例如協助乘客上落船或在緊急情況下逃生的船員。舉例一個在船隻負責煮食或售賣的員工,他就不是條例針對的對象,但當有意外時,他被指派要負責協助乘客逃生,變相就可能都會受規管,所以相關船隻的公司應該向各崗位的員工清楚講解,究竟他是否是條例所適用的人士,以減少爭拗。 除了條例草案的內容,林振昇議員 亦關注到條例所安排的執法人手。據林振昇議員了解,以往在海上交通方面的執法人員較少,政府表示會增加人手,例如由一名海事監督和兩名海事督察去登船執法,以及向執法人員提供相關的培訓。然而,條例涵蓋的範圍比較廣泛,適用於本港水域的本地、內河以及遠洋船隻,加上執法人員有機會面對受酒精或藥物影響的船員,而這些船員往往情緒上都是較難控制。期望政府都因應日後執法的情況,適時檢討及調整前線執法人手的數目,令條例能夠有效落實之餘,同時更好保障前線執法人手的安全。

  • 【立法會會議】就《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2024年07月03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7月3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支持《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並就條例二讀發言。 社工肩負起協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的職責,而社工註冊局則具有法定職能,去確保註冊社工的專業質素,加強公眾對社工的信任,以至保障服務使用者和社會的利益。然而,近年社工註冊局的管治手法實在讓人感到失望,特別是早前政府已作出《2022年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公告》,將國家安全罪行納入註冊條例,但經過近兩年時間,註冊局仍然無建立機制跟進相關的安排,加上有些干犯嚴重罪行的社工仍獲續牌,長遠對社工的公信力都會帶來負面影響。 草案建議確保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人士的社工註冊應即被註銷,由於現時條例並無賦權或規定註冊局須即時議決被裁定干犯特定嚴重罪行的註冊社工個案,是否要將其除名;換言之,如果有社工干犯嚴重罪行,只要未到續期註冊,註冊局未必可以即時作出懲處,這樣會對社工專業的聲譽造成重大影響。有曾任委員表示如果社工中途犯事,如屬嚴重罰行相信會判即時入獄,該社工就無法接觸到服務對象,就不會影響社會,簡單來說就是無機制。當然,我認為曾犯事者不應該代表以後都不可以做社工,任何改過自新的人應該有再出發的機會,但是註冊局必須以專業和迅速的方式處理這些個案,作出最公正和具說服力的決定。 另外,修例建議賦予註冊局訂立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的新職能,林振昇議員都是支持的。實際上,其他須註冊的專業工種各自對持續專業進修都有法定要求,包括要在指定周期內完成一定時數的專業進修活動,所以並非什麼新事物。 單以社工而言,在澳洲、英國和加拿大不少省份等,都有訂立對社工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的硬性規定;回望本港,本地社工業界其實對持續專業發展這議題已討論多年,只可惜註冊局在去年連「社會工作者自願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也停止實施,令使社工專業發展的工作停滯不前。 至於社工持續專業發展的框架,需要交由日後重組後的註冊局來制定及實施。但是,林振昇議員期望持續專業發展內容都較多元化,除了與社工工作實務相關的內容以外,也應該包括提高個人質素、操守和價值觀等元素;形式方面可沿用舊有的自願計劃一些安排,將可讓社工累積持續專業發展學分的活動,或課程範圍涵蓋得闊一點,例如參與公職也可計算在內等,都希望日後註冊局重組後可以參考,選擇最適合業界的實施方案。 另一方面,林振昇議員留意到有個別聲音對修例提出質疑,例如「修例會令社工更難為弱勢社群爭取權益」,他並不認同,亦看不到有社工選擇站在弱勢嘅一方,會被視為對抗政府。他都參與過好多關注基層生活的研討會,和好多社工交流,一齊關心基層勞工,好似前線清潔工人,和比前線工人更弱勢的拾荒者,一個良政善治的政府沒理由不去聆聽這些聲音。修例主要是完善註冊局的管治,理順處理干犯特定嚴重罪行的社工個案,即使社工會關注社會不公平和不公義的問題,為被忽略的弱勢社群去爭取權爭,也必須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進行。他亦都經常勉勵工會朋友,爭取勞工權益之餘,亦都要在職場上做好自己工作,不可以偷賴缺勤,要有良好操守,爭取權益有節有理,先可以得到工友認同,甚至得到僱主或其他人的尊重。相信修例後,社工更可以回歸初心,擔當基層弱勢社群和政府的溝通橋樑。

  • 【立法會會議】就《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 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2024年0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7月10日出席立法會,支持《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 條例草案》,並就條例進行二讀發言。 《條例草案》建議新增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能夠來港執業,緩解牙醫不足的情況,林振昇議員支持有關建議。但任何輸入人才或勞工的政策都要評估對本地僱員的影響,近來北上看牙的港人越來越多,對私營牙醫市場有所影響,使人手短缺情況有輕微紓緩。另外,根據《醫療人力推算2023》,牙醫的人手雖出現短中期空缺,卻在2040年或之後開始出現「供過於求」的情況,有關的推算結果亦未計算引入非本地牙醫的影響,他促請當局密切監察人力供求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調整非本地牙醫的引入速度,以確保本地培訓牙醫的就業機會。此外,如果衛生署引入了足夠的牙醫,應該考慮擴大服務,包括增加牙科街症名額。 今次修例增設本地牙科畢業生實習一年經評核後才可獲正式牙醫註冊,與他們當初申請入學和報讀時所了解的規定有好大分別,甚或可能因未能通過評核而不能註冊為正式牙醫。政府和牙管會更指出課程畢業生臨床經驗不足情況,多年未有改善,如同直接評價畢業生未能符合要求,引起社會大眾關注,令到牙科學生極為尷尬,即使爭取現屆學生無須一年評核便可正式註冊,社會大眾都會質疑這幾屆的牙科畢業生的診斷治療能力,對學生做成負面的影響。 早在2014年和2019年,牙管會已經分別指出港大牙醫學院未能提供完整記錄顯示牙醫學士學生的臨床技能培訓情況,認為有必要提升本地牙醫學士學生的臨床技能培訓和經驗。在2023年,牙管會更指出港大牙科課程的臨床訓練存在結構性問題,須認真考慮是否適合繼續接納香港大學牙醫學士課程為條例附表中的認可課程,即是瀕臨DQ邊緣。港大牙科學院如果不同意牙管會的意見,又有沒有和牙管會及政府溝通呢?是否考慮過法案委員會委員建議,讓學生早三幾個月畢業,盡快進入實習並取得正式註冊?我們全部都不知道,只知道受影響的是學生。為免日後有類此情況,林振昇議員認為政府、牙管會、港大牙醫學院必須要改善溝通機制,遇到問題不要再拖延,如果發生類似情況,避免硬著陸,受影響的再次是學生。 《條例草案》的另一重點,是建議為牙科輔助人員「升格」為牙科護理專業人員,林振昇議員認為日後應該檢視牙專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讓牙齒衛生員的工作範圍應增設注射麻醉藥水,以便他們處理牙根深層治療,以及其他非入侵性治療,更方便他們工作。期望當局適時檢視附表3所指定的執業範圍,讓牙專人員得以在基層牙科治理體系發揮更大作用。是次修例亦擴闊了牙專人員的執業範圍。但是政府牙齒衛生員的入職條件仍停留在幾十年前的資歷水平,與私營市場嚴重脫節。而政府牙科治療師方面,他們在修例後能夠到私營界別執業,並容許在完成特定訓練後服務成年人,有關的職位必然在市場更為「搶手」,醫務衛生局和公務員事務局需早日就編制規模、入職資歷和薪酬水平進行檢視,以確保公營系統牙專人員職位的競爭力,提升服務。 另外,鑑於《條例草案》各條文的生效日期有所不同,當局現階段無法在牙管會組成的相關條文,明文規定部分牙管會席位由牙專人員出任。林振昇議員樂見局方承諾考慮日後將邀請牙專人員以業外委員的身份參與牙管會的工作。希望成為慣例,以確保牙管會內有牙專人員的聲音。

  • 【立法會會議】就《2023年護士註冊 (修訂) 條例草案》二讀發言

    2024年07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4年7月17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就《2023年護士註冊 (修訂) 條例草案》二讀發言。根據《醫療人力推算2023》,預計香港在2030和2040年分別欠缺8,700和5,060名全職普通科護士,所以他認同透過《條例草案》為非本地培訓護士新增註冊途徑,引入非本地護士以維持醫療服務。 正如林振昇議員在牙醫註冊修訂條例二讀辯論時指出,任何引入人才和勞工計劃,都要評估對本地從業員工作的影響,他希望當局作適時人手評估,當服務不增加的情況下,又已經引入足夠的非本地護士,就應該調整引入的數目和速度。其他引入人才或勞工的政策都有前提條件,例如要用市場工資聘請,亦要簡單證明僱主有招聘困難,但今次引入非本地護士並無這個安排,他擔心安老院聘請非本地護士時,特別是登記護士,如果不用市場工資聘請,本地登記護士容易被引入的護士所取代。又或者對勞務中介缺少監管,譬如之前有傳媒報導安老院外勞照顧員被中介克扣工資,變成廉價外勞,他擔心安老院引入非本地登記護士同樣出現類似情況。所以他希望條例草案通過後,當局可制定行政安排和規定,避免這個情況出現。另外,早前有傳媒報道安老院舍篤數聘請護士,幾間院舍聘請一位護士應對社署巡查,懷疑虛報工時。他希望今次修例後,護士不足不會成為籍口,當局亦要確保院舍的護士人手符合法例要求,真正提升院舍的服務水平。 長遠而言,林振昇議員表示不希望當局因為引入非本地護士而在本地護士培訓上「放軟手腳」。翻查各院校在大學聯招的收生情況,部份護理學學士課程入學競爭相當激烈,平均由5-6名學生競逐一個學額,可見護士行業並非無人問津。政府日後仍需配合院校醫療教學設施的擴建情況,適時增加資助學額數量,滿足本地培訓的需求。 條例並沒有規定何時來港的非本地護士才合資格申請有限度或特別註冊,即是話條例生效前已來港的非本地護士,只要合乎資格,一樣可以申請有限度或特別註冊。事實上,近這兩三年,可能有一些內地護士來港,成為新來港人士,但按現行規定,他們要經過考試才能成為註冊護士。若條例生效後,只要他們合乎資格、有足夠的臨床經驗,就可以成為特別註冊或有限度註冊的護士,去安老院或醫管局、衛生署工作。林振昇議員建議當局應該盡快識別和統計這些合資格的香港居民,鼓勵安老院及醫管局優先聘請,保障本地從業員入職護士的機會。 社會大眾認為引入非本地護士,須確保醫療服務的質素不會被影響。《條例草案》列明特別註冊或登記護士全職受僱不少於五年,並獲僱主機構,即衛生署與醫院管理局,確認其在服務表現「令人滿意及稱職」,他們便可以在豁免執業試的情況下過渡至正式註冊。豁免執業試,僱主評核就成為把關最重要的一環,期望當局盡快制訂統一的評核標準,如果有關方面工作做好,五年的持續評核的難度絕對不會低過執業考試。林振昇議員相信醫管局和衛生署的專業人員有能力作出客觀評核,為病人和市民的福祉把關。當局亦應考慮定期委派第三方評核人員到醫管局或衛生署檢視評核的程序和質素,加強大眾對非本地培訓護士的信心。 最後,局方有必要設立一套完善機制,協助新引入的護士融入本地工作環境。醫管局一路以來設有「護士啟導計劃」,透過聘任資深護士做臨床啟導員,加強新來護士對病房工作程序和環境的熟悉,過去亦有「大灣區醫療人才交流計劃」的經驗,但是日後引入護士的人數遠多於交流計劃的100人,類似的啟導計劃的支援人員、規模也要追得上。社會福利署亦應借鑑醫療界別的經驗,為社福界別的新引入護士提供類似的啟導工作坊,以協助他們熟悉各類的守則和實務指引,令本地護士和非本地受訓護士能處於同一專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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