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就"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案發言
- honlamchunsing
- 2月24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程正式紀錄
2025年0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林振昇議員於2025年1月22日出席立法會會議,發言支持張欣宇議員提出的《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議員議顯下降,故有必要探討如何加強規管建造工程安全,並研究可行的改善措施。
政府於兩年前修訂法例,將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最高罰款提升至一千萬元。至今僅有一宗個案以可公訴罪行程序提出檢控,尚待判決,故未能評估其阻嚇成效。未來可以研究檢討極嚴重罪行的標準,以及九個月的檢控時限是否充足。值得注意的是,發展局及屋宇署於2023年10月將一間職業安全表現欠佳的建築公司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禁止其進行任何建築工程,此舉似較罰款具更大阻嚇作用。因此,林振昇議員支持修訂《建築物條例》,進一步明確各工程監督的責任,並對因失責導致嚴重傷亡的承建商實施續牌限制。
林振昇議員認同陳紹雄議員修正案中關於研究立法推行「建築安全設計」的建議。過往多宗致命意外或與安全設計不足有關,致使樓宇維修工人處於高風險環境。「建築安全設計」的核心理念在於在建築設計階段,除考慮美學外,亦應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確保建築物設計將未來維修保養工作的風險降至最低。目前,僅逾五億元的工務工程須實行「建築安全設計」,可見範圍不夠廣泛。屋宇署及建造業議會提供的建築安全設計參考,又有多少發展商及建築商會實際採用呢。若成效未如理想,他建議政府研究將部分安全設計要求納入法例。為了保障工友的職業安全,政府應積極推行各項有助改善職業安全的措施。
政府去年修訂了密閉空間工作守則,規定承建商須於密閉空間出入口進行錄影監督。我認同此舉做法,惟不希望只是因為政府見到事故發生後才採取的補救措施。鑑於科技發展迅速,林振昇議員建議當局全面檢視多年未經修訂的各類作業工作守則,希望各類工程“用多D科技”,研究引入更多科技應用以降低職業安全風險。
最後,林振昇議員亦關注多宗棚架倒塌事故疑因擅自移除連牆器所致。根據現行法例規定,僱用二十名或以上工人的工地必須聘請安全督導員,惟常由現有員工兼任,且對其專業培訓要求未夠明確。他建議政府研究將安全督導員培訓規範化及專業化,以加強其監督職能,讓他們在工地上發揮更大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