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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 - 關注勞工處的就業服務最新發展

  • honlamchunsing
  • 2024年2月26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為鼓勵及支援殘疾求職人士就業,勞工處推行就業展才能計劃,合資格僱主每聘用一名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可獲發9個月的津貼。林振昇議員擔心在津貼期結束後,會出現僱殘疾人士被解僱的情況。因此,他問勞工處會否效法其他國家及地區,透過為僱主提供稅務扣減,鼓勵僱主長期招聘殘疾人士?另外,林振昇議員亦關注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申請準則,他建議宜松不宜緊,對於申請者因為工作不適合而中途有轉工情況,考慮到鼓勵就業的政策原意,希望他們亦能符合資格申請計劃。 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先生回覆表示原則上同意有關方向,會合理寬鬆地處理再就業津貼計劃的申請,並邀請勞工團體就計劃細則討論。

勞工處助理處長(就業事務)黃羨儀女士則指勞工處會制定機制防止僱主濫用就業展才能計劃,並安排就業顧問跟進有關職業空缺情況,亦會聯繫殘疾僱員了解工作情況,如僱主無合理理由解僱該名殘疾僱員,勞工處將不會再批准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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